-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4-22325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白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标 题:
- 白政发〔2024〕7号 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白沙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政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白政发〔2024〕7号 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白沙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成员单位:
《鱼峰区白沙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鱼峰区白沙镇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实施方案
全国火灾事故频发,占用、堵塞消防“生命通道”的行为极大程度影响消防救援效率,导致疏散逃生困难,甚至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白沙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大力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排,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协调镇各部门,通过落实责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宣传曝光等手段,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物;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消防车通道方面。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堆放货物、杂物导致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违法侵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三、职责分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切实履行白沙镇属地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建立排查台账清单。组织村(居)委会和企业,对村庄、集镇以及设施等建筑群中消防车通道开展标识、划线工作;合理利用现有场地施划停车位;组织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劝导规范停车;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播放、张贴消防宣传材料。
四、任务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
1.开展自查自改。各社会单位、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及时清理违法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标识设置标准及要求见附件1)。
2.部门条线检查。镇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条线监管作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规定,分析研判本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和突出风险,组织对行业系统单位开展排查,加强集中排查和专项检查,并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前移防火关口。
3.开展常态排查。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消防工作站、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突出“九小”场所、居民小区等重点,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重点时段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期间,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夜间检查,严防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造成火灾事故或负面舆情。
(二)严格执法整治
1.加强执法检查。按照“五现场”(即现场查、现场讲、现场交办、现场签字、现场验收)要求,依法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于问题严重、整改难度较大的单位,有条件的通过专家会诊和挂牌督办等形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督促整改。
2.加强信用监管。对多次违法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反复违规设置铁栅栏、铁丝网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上报具体问题,依法纳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警示教育
1.开展主题宣传。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广泛张贴《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2.开展以案说法。制作火灾典型案例专题片,动员基层力量上门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开展代入式、情景式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
3.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定期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积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核查奖励制度,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4.开展警示约谈。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反复出现、问题情况久拖不改的单位,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四)实施长效治理
1.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协同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应急、消防等负有监管执法责任的部门,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适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严防问题隐患反弹。
2.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监测管理。充分利用单位、社会摄像头等设备,协调运用“雪亮工程”等资源,对消防车通道实施动态监控。
3.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
4.强化考核评价措施。推动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产巡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的重点内容,明确评价指标,发挥治理效能。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9日前)。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12月)。根据行业部门分工,压实管理责任,区分整治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整改治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务求实效。
(二)统筹推进,提升质效。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综合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查处、媒体曝光、舆论监督、信用监管等措施,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压实责任,严格督导。要明确分工,厘清边界,狠抓落实,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对于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