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4-25220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白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标 题:
- 白政发〔2024〕11号 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沙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白政发〔2024〕1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白政发〔2024〕11号 白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沙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直、区驻镇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白沙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
白沙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桂事管发〔2024〕3号)《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4〕16号)和《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柳垃圾分类办发〔2024〕29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区2024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回信精神,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活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垃圾减量、绿色办公、节约资源的工作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白沙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置等工作。
组长:韦畯腾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政 镇党委副书记
韦榜软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苏晓梨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斌 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刘治国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谢贵日 镇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部长
袁海雲 副镇长
韦宝成 副镇长
成员:罗敬航 镇党政办主任
龙军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梁淑玉 镇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妇联主席
黄文强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综治办副主任、武装干事
韦海肖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彭柳丽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邱麒 镇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残联理事长
韦向才 白沙市场监管所所长
唐雪松 白沙司法所所长
朱观华 镇林业站站长
栗悦 镇基层办负责人
李东威 白沙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姚能海 白沙村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殷福 王眉村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覃晓艳 大电村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国剑 大田村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美情 新安村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毛志勇 水山村委党支部书记、主任
下设白沙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在白沙党政办,由罗敬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明确具体分工,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各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规范分类设施,促进精准投放。要严格按照广西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及作业规范》(DB45/T1896-2021)设置统一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及标识,各村(社区)要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牌和宣传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标识、分类宣传全覆盖,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
(三)注重源头减量,巩固分类效果。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提倡精细化、绿色文明餐饮消费模式,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桂事管发〔2023〕44号)要求开展反食品浪费评估工作,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大力推行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采用双面打印,推广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做好废旧物品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四)深入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严格落实《2024年鱼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一系列以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单位宣传栏等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以生活垃圾分类五进”活动为载体,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会分。
(五)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常态。要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督导员作用,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基础台账记录和档案整理归档,每月按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报送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每季度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检查测评,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