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2-16934
主题分类:
其他_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
发文单位: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标  题:
鱼政办发〔2022〕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政办发〔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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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解政策 

鱼政办发〔2022〕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4-21 1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15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增进市场主体获得感,结合鱼峰区工作实际,特制订《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政策解读。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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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政办发

鱼政办发〔2022〕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改革举措行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21〕15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增进市场主体获得感,结合鱼峰区工作实际,特制订《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

1.鱼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政策解读。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