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4-24989
- 主题分类:
- 人大工作;政协工作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标 题:
- 鱼政办发〔2024〕7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政办发〔2024〕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6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鱼政办发〔2024〕7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主办、协办单位:
2024年,区人民政府收到区人大转来的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50件(其中重点督办建议5件,闭会建议3件),区政协转来的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20件(其中重点督办提案2件)。经研究,现将2024年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照职责分类交由各有关单位办理。为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群众意愿的集中反映,凝结着社会各界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认真思考和真知灼见,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办理落实好建议提案是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靠前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进一步完善沟通协商、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增强建议提案答复的针对性,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办理实效,全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一)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办理工作按时完成。各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的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即在2024年7月25日前答复代表、委员。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在接到反馈意见后重新办理并答复。对一些难度大,办理情况特殊,不能如期办复的建议、提案,应在期限内向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区政府办公室说明,但必须在6个月内将办理情况或结果答复代表或委员。
(二)强化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当中,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复杂案件要组织力量加强调查研究,采取邀请代表或委员共同调研和讨论等形式,促成问题圆满解决。要严格按照“先沟通后回复”的工作要求,与代表、委员进行“三联系”,即坚持办理前联系,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和办理要求;坚持办理中联系,征询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办理后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所提问题,已具备条件的,应及时办好、办实;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多做调查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列入规划逐步予以解决;对因受政策或客观条件等因素限制确实不能办理的,要依法作出有理有据有分析的说明解释,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建议提案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面对面”办理(包括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会、上门沟通、一起现场调研等),“面对面”办理率必须达100%。在“面对面”办理过程中,要切实与代表和委员做好沟通,把“面对面”办理作为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杜绝以送达答复作为“面对面”办理的现象。附件7《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面对面”办理情况反馈表》中“出席代表委员签名栏”必须为提出建议(提案)全部代表或委员签字,请各单位(部门)如实填写。
主办、协办单位必须避免敷衍了事的现象,认真落实答复中的有关承诺,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社会热点、民生问题和多年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推进问题解决。要适时将办理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通报代表、委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代表、委员的理解,进一步提高办理满意度。
(三)严格答复要求,进一步规范答复工作。建议、提案答复函要按规范格式行文,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及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用单位公函纸和文号发送,加盖单位公章。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主办单位应当分别答复每位代表,同时抄送3份至区政府办公室;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主办单位只答复第一提案委员,同时抄送3份至区政府办公室。
答复建议、提案时,应附上附件3《鱼峰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或附件4《鱼峰区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调查表》,随建议或提案答复函一并转交领衔代表或第一提案委员,由领衔代表或第一提议人评价填写好后主办单位送交区政府办公室。
三、突出做好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
重点建议、重点提案是区人大、区政协领导亲自督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力量,认真抓细抓实。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过程中,一定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召开面对面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给代表、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重点建议、提案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评价的主办单位予以绩效加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需在5月15日前提交区政府办507办公室并抄送区人大选联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四、做好2023年办理工作“回头看”
各主办单位要加大对2023年度建议、提案的跟踪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建议、提案答复中的有关承诺,对原办理结果为B类的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进行“二次办理”,7月25日前重新书面答复建议领衔代表或第一提案委员,并报区政府办公室。
五、强化督查督办,严格通报考核,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府办对各主办、协办单位的办理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办理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各主办单位要在5月8日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络表》通过智慧鱼峰报至区政府办唐琳。无智慧鱼峰的部门通过区政府办邮箱yfqzfb@163.com报送,各主办单位在6月25日前将办理进度书面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主办单位要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9月25日前做好自评工作,将自评情况和办理工作总结纸质版报区政府办公室。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业务咨询联系人和电话:区政府办公室唐琳,3163280。
附件:1.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2.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3.鱼峰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4.鱼峰区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调查表;
5.关于单独办理、会同办理情况的说明;
6.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联络表;
7.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面对面”办理情况反馈表;
8.鱼峰区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9.鱼峰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10.鱼峰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B类答复情况汇总表;
11.鱼峰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任务B类答复情况汇总表。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