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4-25227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标 题:
- 鱼政办发〔2024〕1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鱼峰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政办发〔2024〕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07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鱼政办发〔2024〕16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鱼峰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保障能力,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鱼峰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张燕 鱼峰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召集人:陆勋利 鱼峰区政府办副主任
吴子均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同换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
成员:张银龙 鱼峰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程耀 鱼峰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春梅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明锋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韦榜软 白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周景书 里雍镇党委副书记
赵修彬 雒容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佳洛 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不改变、不替代相关部门相应职能职责,按照鱼峰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定期调度了解工作进展。督促指导各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攻坚行动。研究解决攻坚行动推进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加强与柳州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更多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鱼峰区发改局:负责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开展相关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小型农业水利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实施。
鱼峰区财政局:牵头负责整合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农田建设资金、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加大攻坚行动资金支持力度;督促加快资金拨付和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积极争取柳州市加大对我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资金支持。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牵头推进“旱改水”项目建设;指导各部门做好农业水利设施用地保障。指导各部门做好小型农业水利设施林地保障。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牵头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田间末级渠系主动上接,与中型灌区骨干渠系衔接;指导各部门加快农业设施水源建设改造、清淤扫障;指导各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设施水源建设和管护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优先安排实施;落实田间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配合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监管;牵头负责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中型灌区骨干渠系改造项目主动下延,与斗渠、农渠、毛渠等田间末级渠系衔接;指导各部门加快农业设施水源建设改造、清淤扫障。
白沙镇人民政府:配合各部门完成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里雍镇人民政府:配合各部门完成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雒容镇人民政府:配合各部门完成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洛埠镇人民政府:配合各部门完成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人员如下:
主任:吴子均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主 任:韦同换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水利局局长
覃明锋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覃国男 鱼峰区发改局干部
黎倩利 鱼峰区财政局干部
何莹莹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干部
陈信旭 鱼峰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韦启辉 白沙镇人民政府干部
蒋显聪 里雍镇人民政府干部
闭积敏 雒容镇人民政府干部
何国宣 洛埠镇人民政府干部
(二)工作职责
1. 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2. 负责专班文件处理、上传下达,做好总结汇报、典型经验交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3. 起草关于攻坚行动的政策文件。
4. 组织各部门开展现状调查,建立小型农业设施水源建设和管护项目库,制定攻坚行动工作计划,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快实施。
5. 组织做好攻坚行动进度统计、调度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6. 做好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
7. 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办公室不刻公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由鱼峰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三、工作专班制度
(一)建立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会议议定事项以工作专班名义印发纪要或备忘录,由专班办公室督办。专班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会议,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工作专班提出召开会议建议;专班办公室及时收集议题,报请工作专班及时研究。
(二)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协调调度保障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各部门自行解决不了的,由工作专班办公室协调推动解决;对于情况复杂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工作专班研究。
(三)健全督导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实地调研、服务指导等,对发现的问题移交有关责任单位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讲政治、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对接联络工作,定期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工作专班、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专班办公室报备后自行调整。工作专班不作为鱼峰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效期为4年,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