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16 1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民政职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凝心聚力推动民政事业和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主动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明确专人负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内容,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2023年发文情况: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2件。通过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部门文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公开”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0条。通过门户网站区长信箱接收8条市民来信,办理了8条,办结率100%。 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全面、及时、可读,进一步增强了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民政实际情况,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发布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同时,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分解到责任处室并督促实施。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认真研究,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回复信息及时反馈。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行督促指导。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各业务科室对上级的要求理解不够,理解不深忽视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影响了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加强学习,多研究上级文件,多与政务中心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政务公开规定动作推进比较缓慢,如高龄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局2023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鱼峰区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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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民政职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凝心聚力推动民政事业和社会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主动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明确专人负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工作内容,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2023年发文情况: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2件。通过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部门文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公开”等栏目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0条。通过门户网站区长信箱接收8条市民来信,办理了8条,办结率100%。 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全面、及时、可读,进一步增强了门户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民政实际情况,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为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发布原则,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维护。同时,将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分解到责任处室并督促实施。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认真研究,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回复信息及时反馈。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行督促指导。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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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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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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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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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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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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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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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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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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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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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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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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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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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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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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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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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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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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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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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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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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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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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各业务科室对上级的要求理解不够,理解不深忽视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影响了工作的推进。进一步明确责任,各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加强学习,多研究上级文件,多与政务中心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政务公开规定动作推进比较缓慢,如高龄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局2023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鱼峰区民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