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01-22 11:00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积极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 日止。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邮编:545005,电话:0772-3160352)。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鱼峰区区财政局按照要求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 (基本概况、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鱼峰区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2件,依申请办结数为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鱼峰区财政局根据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统筹信息公开事项,扎实有力推进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鱼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目前,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网站有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进,鱼峰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并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相关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和更改,加强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加强宣传指导工作,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和责任,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在流程上,通过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人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及时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政策,提高工作专业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良好局面,分工明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栏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专栏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度还有待提高,有些专栏更新间隔时间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专栏的信息量和上传具有财政亮点的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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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积极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 日止。可通过柳州市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邮编:545005,电话:0772-3160352)。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鱼峰区区财政局按照要求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 (基本概况、领导信息)、财政预决算、财政直达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鱼峰区财政局共收到依申请案件数共2件,依申请办结数为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鱼峰区财政局根据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统筹信息公开事项,扎实有力推进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鱼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目前,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网站有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按照法定时限进行实时更新,确保财政业务工作文件及工作开展情况必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进,鱼峰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明确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并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相关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检查和更改,加强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加强宣传指导工作,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和责任,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在流程上,通过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人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及时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政策,提高工作专业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良好局面,分工明确,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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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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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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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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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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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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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栏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度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专栏的信息数量和内容丰富度还有待提高,有些专栏更新间隔时间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专栏的信息量和上传具有财政亮点的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

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三是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坚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