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01-26 11: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联系电话:0772-31617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审核。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14件,依法办结1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办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泄密情况。本年度我办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文件42份,其中主动公开14份,不予公开5份,依申请公开3份,密件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审核信息106条。打造新媒体“鱼峰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鱼峰区政府的政策法规、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第一时间传递鱼峰区的新闻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情况。区政府办主任兼副鱼峰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本年度鱼峰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没有因为政务公开而导致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部分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到位。这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理解程度不够,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管理不够严格,监督和检查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与检查。为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自的公开责任,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深化政策理解。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和精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以便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提升我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本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2023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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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10号),联系电话:0772-31617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相关程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内容的审核。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14件,依法办结11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办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杜绝出现泄密情况。本年度我办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文件42份,其中主动公开14份,不予公开5份,依申请公开3份,密件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鱼峰区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审核信息106条。打造新媒体“鱼峰区政府”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鱼峰区政府的政策法规、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第一时间传递鱼峰区的新闻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情况。区政府办主任兼副鱼峰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本年度鱼峰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考核和社会评价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没有因为政务公开而导致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部分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到位。这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理解程度不够,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管理不够严格,监督和检查力度不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与检查。为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各自的公开责任,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二是深化政策理解。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和精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以便更好地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提升我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本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办2023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