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新闻出版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新闻出版局  |   发布日期:2024-12-30 15:21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可通过鱼峰区政府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鱼峰新闻出版局联系。地址:鱼峰区政府715室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电话:0772-3163423,邮编:545005)。

1、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由新闻出版局局长主抓,刘奢任组长,廖磊骆任副组长,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网站信息报送,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地向前推进。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鱼政办发〔2017〕6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制定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完成了《鱼峰区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政务服务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号码等内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此外,根据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按规定的期限准确、完整地向政府网站报送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信息10条,提高办事透明度。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政务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完善了工作机制,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多渠道公开信息。通过宣传栏、海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民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布。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中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等情况。

6、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D1]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D2]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D3]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局2024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2024年12月30日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



[D1]县级政府无编制规章权力,留空。

[D2]只需政府办填,其他部门留空。

[D3]一体化平台查询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2024年12 月31 日止。可通过鱼峰区政府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鱼峰新闻出版局联系。地址:鱼峰区政府715室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电话:0772-3163423,邮编:545005)。

1、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由新闻出版局局长主抓,刘奢任组长,廖磊骆任副组长,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网站信息报送,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地向前推进。

2、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鱼政办发〔2017〕61号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制定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新闻出版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完成了《鱼峰区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指南》,将政务服务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号码等内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此外,根据鱼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按规定的期限准确、完整地向政府网站报送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抓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信息10条,提高办事透明度。群众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政务信息,提出建议和意见,完善了工作机制,拓宽了群众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多渠道公开信息。通过宣传栏、海报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将民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布。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中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等情况。

6、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D1]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D2]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D3]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申请受理规范公正,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局2024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2024年12月30日

鱼峰区新闻出版局



[D1]县级政府无编制规章权力,留空。

[D2]只需政府办填,其他部门留空。

[D3]一体化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