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2025-01-10 09:5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33-3号,邮编:545005,电话:0772-3807175)。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构职能、行政事项、工作动态、部门预算等。2024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布381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351条,行政处罚0条,通知公告11条,林场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12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会成交结果公布1条,民意互动1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地计划1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会成交结果公布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共收到6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答复6项,结转0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该行政复议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本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制发公文170份,其中公开13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本机关依托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本机关无自建自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本机关已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合格,社会评议未收到需整改意见。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评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良好。同时,也存一定短板弱项。如公民通过邮寄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因本机关无法准确确定负责公开申请人所申请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告知答复存在信息不完全准确情况。下一步,本机关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无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信息公开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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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柳州市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333-3号,邮编:545005,电话:0772-3807175)。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机构职能、行政事项、工作动态、部门预算等。2024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通过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布381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351条,行政处罚0条,通知公告11条,林场林木采伐限额结余情况公示12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会成交结果公布1条,民意互动1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地计划1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1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会成交结果公布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共收到6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答复6项,结转0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该行政复议审理结果为结果纠正。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本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制发公文170份,其中公开13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本机关依托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柳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等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有效信息。本机关无自建自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本机关已建立健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合格,社会评议未收到需整改意见。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评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机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良好。同时,也存一定短板弱项。如公民通过邮寄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信息,因本机关无法准确确定负责公开申请人所申请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告知答复存在信息不完全准确情况。下一步,本机关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无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信息公开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鱼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