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鱼峰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25-01-27 10:4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10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11 日起至202412 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34号司法局大楼306室,邮编:545000,电话:0772-880512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转变观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2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5条,占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政务服务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此外,根据鱼峰区政管办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目录,按规定的期限准确、完整地向区政管办报送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以本部门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情况。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2.公文类的总数35条,此件公开发布数34条,不公开数0条,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数0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2024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2期,发布文章441篇,阅读量20436订阅用户23297人。

2.档案移交情况。2024年,我局共移交15件文书档案到档案馆存档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将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及环节流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明确政府信息发布每一个环节安全责任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本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格,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一是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安排两人轮班进行,保证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二是紧跟时代步伐,我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通过鱼峰法治微信公众号以漫画、微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将法治知识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现给群众。上年度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形式还需提升。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局2024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鱼峰区司法局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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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编制10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11 日起至202412 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鱼峰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兰路34号司法局大楼306室,邮编:545000,电话:0772-880512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转变观念,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202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5条,占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政务服务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此外,根据鱼峰区政管办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目录,按规定的期限准确、完整地向区政管办报送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以本部门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情况。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

2.公文类的总数35条,此件公开发布数34条,不公开数0条,公开前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数0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2024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92期,发布文章441篇,阅读量20436订阅用户23297人。

2.档案移交情况。2024年,我局共移交15件文书档案到档案馆存档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继续将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及环节流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明确政府信息发布每一个环节安全责任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本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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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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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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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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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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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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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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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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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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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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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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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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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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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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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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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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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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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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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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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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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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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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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格,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一是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安排两人轮班进行,保证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二是紧跟时代步伐,我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通过鱼峰法治微信公众号以漫画、微视频、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将法治知识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现给群众。上年度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形式还需提升。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局2024年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其他情况无。

鱼峰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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