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提高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对《鱼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鱼政发〔2010〕1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鱼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现对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现行《鱼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自2010年制定实施以来,对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共卫生造成的风险和危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畜牧业生产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的变化,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非洲猪瘟等外来病的传入,机构改革带来政府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变化,里雍镇和白沙镇的划入,造成现行《预案》存在着病种不全、部门职能不相适应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2020年第二版非洲猪瘟应急实施方案、2020版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的编制理念,结合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三、修订过程
根据《预案》的修订需要,6月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广泛查阅相关规定,在7月底形成了《预案》初稿。经反复研究修改,于8月初形成了《预案》征求意见稿。8月份,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发函《关于对<鱼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2020年版)征求意见的函》,征求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鱼峰分局、市交警支队鱼峰大队,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并收到了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预案》进行了修改。9月中旬,公开向社会征求了修改意见。
相关文件:鱼府规〔2020〕9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鱼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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