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安委办〔2022〕29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7-03 11:0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柳政规〔2020〕18号),充分发挥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现就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一)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内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要求,完善内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负责核查处理、奖励发放、举报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二)建立企业内部举报激励工作机制

辖区内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经营、 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生产、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企业, 以及所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统称“各有关企业”),要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前置,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激励制度,公示本企业内部举报受理方式,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并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对事故隐患实现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奖励的闭环工作机制,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

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安全生产举报途径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推广,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宣传海报、展板和手册等多种方式,将举报奖励工作与安全生产各类宣传活动和行政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扩大向基层群众推广的覆盖面。各有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长效化。

三、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

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立长期举报奖励公告牌,公布《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列明“12350”举报电话及其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样板见附件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电话)。各有关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到举报奖励公告牌全覆盖,非煤矿山等行业已按自治区应急厅要求设立公告牌的相关企业可不做变更。

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设置公告牌,并强化对公告牌设置情况和员工了解情况的监管检查。

四、强化举报奖励统计数据报送和考核工作

为推动辖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开展,区安委会将举报奖励工作情况纳入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从受理信息数量和发放奖励资金、按时报送报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做好每月举报信息的汇总工作,请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消防大队、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于7月7日之前将附件1《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分管领导、联络员回执表》、附件2《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情况表》报至区安委办;每月30日前将附件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填写加盖公章传至区安委办。此工作列入鱼峰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0772-2135171,邮箱:lzyfyjj@163.com。

附件:1.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分管领导、联络员回执表

2.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情况表

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

4.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样板)

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0〕18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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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鱼安委办〔2022〕29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柳政规〔2020〕18号),充分发挥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现就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一)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内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

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要求,完善内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人员负责核查处理、奖励发放、举报信息收集和报送等工作。

(二)建立企业内部举报激励工作机制

辖区内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及带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经营、 金属冶炼、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特种设备生产、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企业, 以及所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统称“各有关企业”),要结合2023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前置,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激励制度,公示本企业内部举报受理方式,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并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员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企业对事故隐患实现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奖励的闭环工作机制,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

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安全生产举报途径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推广,拓宽宣传渠道,采取微信公众号、部门网站、宣传海报、展板和手册等多种方式,将举报奖励工作与安全生产各类宣传活动和行政执法检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扩大向基层群众推广的覆盖面。各有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长效化。

三、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

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立长期举报奖励公告牌,公布《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列明“12350”举报电话及其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样板见附件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电话)。各有关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做到举报奖励公告牌全覆盖,非煤矿山等行业已按自治区应急厅要求设立公告牌的相关企业可不做变更。

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设置公告牌,并强化对公告牌设置情况和员工了解情况的监管检查。

四、强化举报奖励统计数据报送和考核工作

为推动辖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开展,区安委会将举报奖励工作情况纳入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从受理信息数量和发放奖励资金、按时报送报表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分。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做好每月举报信息的汇总工作,请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消防大队、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于7月7日之前将附件1《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分管领导、联络员回执表》、附件2《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情况表》报至区安委办;每月30日前将附件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填写加盖公章传至区安委办。此工作列入鱼峰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0772-2135171,邮箱:lzyfyjj@163.com。

附件:1.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分管领导、联络员回执表

2.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情况表

3.安全生产举报处理情况统计表

4.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公告牌(样板)

5.《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0〕18号)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 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