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3593245846B/2024-14022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03日
标  题:
鱼应急发〔2024〕9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鱼应急发〔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4日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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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

鱼应急发〔2024〕9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7-04 09:10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履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日常工作,持续推进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增强对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将《鱼峰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我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技术服务质量,根据《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对象范围

在鱼峰区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执业行为情况,并以查处2023年以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含在广西执业的外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鱼峰区范围内出具的虚假、失实报告为重点,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核准资质范围执业情况

2.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是否存在虚假失实情况。

4.机构执业过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鱼峰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李定贤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易齐兴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四中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洛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魏龙飞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四、监督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8月)。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本行动方案,检查本单位自2023年以来开展的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填写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于7月25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版送至鱼峰区应急管理局邮箱:lzyfyjj@163.com。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1月)。我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进行全面认真复核。将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查过程记录、抽查技术报告、调阅技术档案及有关资料记录、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有关单位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并及时组织整改落实,要深刻认识剖析问题,系统总结经验,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提高重视,组织专业力量,仔细全面核查2023年以来开展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积极配合本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严格监督检查要求。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走深走实,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从业告知、应到而未到现场勘验、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法定项目技术服务报告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将重点查处,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0771-3390851;邮箱:yjglgcc@163.com),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或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对有关问题进行举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按照事权要求,实施或移交相关监管部门查处。

联系人:何洛,联系电话:0772-3310527。

附件:1.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重点事项检查表

2.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印发(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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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

鱼应急发〔2024〕9号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履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切实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日常工作,持续推进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增强对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现将《鱼峰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

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对我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切实提高中介机构技术服务质量,根据《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对象范围

在鱼峰区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在我区范围内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开展执业行为情况,并以查处2023年以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含在广西执业的外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在鱼峰区范围内出具的虚假、失实报告为重点,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核准资质范围执业情况

2.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

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是否存在虚假失实情况。

4.机构执业过程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鱼峰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李定贤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易齐兴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四中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洛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科员

魏龙飞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四、监督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8月)。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本行动方案,检查本单位自2023年以来开展的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填写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于7月25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版送至鱼峰区应急管理局邮箱:lzyfyjj@163.com。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1月)。我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现与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不符的技术服务报告将依法进行查处。对涉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的技术服务报告进行全面认真复核。将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检查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核查过程记录、抽查技术报告、调阅技术档案及有关资料记录、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询问等方式进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有关单位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做好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并及时组织整改落实,要深刻认识剖析问题,系统总结经验,开展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提高重视,组织专业力量,仔细全面核查2023年以来开展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积极配合本次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严格监督检查要求。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走深走实,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未从业告知、应到而未到现场勘验、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法定项目技术服务报告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假、失实情形的将重点查处,严肃追究相关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社会公众监督。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0771-3390851;邮箱:yjglgcc@163.com),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或者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对有关问题进行举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按照事权要求,实施或移交相关监管部门查处。

联系人:何洛,联系电话:0772-3310527。

附件:1.鱼峰区2024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重点事项检查表

2.法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印发(网络传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