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住建〔2019〕2号 2019年鱼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办﹝2014﹞162号)和柳州市住建局2019年柳州市公租房实物分配方案要求,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为确保我区2019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根据轮候排序先后确定配租资格的原则;
(三)家庭人口结构与房屋套型匹配的原则;
(四)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一)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且从未参加选房的轮候家庭。
(二)2015年批次申请公租房配租已参加一次选房,因家庭原因等放弃但仍保留一次配租资格的轮候家庭。
(参加选房家庭名单详见附件1)
三、分配房源
房源 / 房型 | 河西桃花源 (瑞龙路10号) | 文庭新居 (文庭路2号) | 杨柳新居 柳北区杨柳路2号(沙塘工业园旁) | 合计 |
一房一厅 | 0 | 14 | 23 | 37 |
两房一厅 | 6 | 80 | 135 | 221 |
合计: | 6 | 94 | 158 | 258 |
(房源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四、选房时间及地点
(一)选房时间:2019年9月7日
(二)选房地点:鱼峰区人民政府一楼礼堂
五、选房规则
(一)本次选房分为6个组按以下顺序进行,从未参加选房的家庭先选房,已参加一次选房家庭后选房。
1.从未参加选房的一房一厅家庭。
2.已参加一次选房的一房一厅家庭。
3.从未参加选房的单间家庭。
4.已参加一次选房的单间家庭。
5.从未参加选房的两房一厅家庭。
6.已参加一次选房的两房一厅家庭。
(二)2015年公租房家庭根据柳州市住建委公租房摇号结果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不用再抽取选房顺序号。
(三)每次安排5户选房家庭进入选房区选房,选房时间定为5分钟。如有2户或2户以上申请家庭同时选中同一房号,选房顺序号排在前者有优先选择权。
(四)每户选房家庭有2次选房机会,如选房家庭放弃本次选房,应当场签订放弃声明,我们将按规定保留1次选房资格,选房家庭可参加下批次选房。如下批次选房继续放弃,将按规定取消选房资格。(已放弃过一次的选房家庭,本次选房只有最后一次选房机会)
(五)本次分配房源中无单间房源,故在优先满足配租标准原则中一房一厅轮候家庭后,本次一房一厅房源供配租标准原则中单间轮候家庭按轮候顺序进行选择。
(六)选房家庭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予以现场盖章,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内不予接受申请公租房,并取消公租房轮候资格:(1)无正当理由当日未选房的;(2)自动放弃未办理放弃手续的;(3)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六、办理入住手续
根据柳南、柳北房管所《2019年柳州市公租房实物配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要求办理(详见附件3)。
七、相关事项说明
1.参加本次选房,选房者必须携带选房通知书、身份证、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原则上是申请人参加本次选房,且限一户一人。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参加选房的,申请人应写出书面委托书并经社区审核盖章后示为有效。受托人参加分房时,必须出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没有委托人委托书的,不能参加本次选房;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选房现场。
4.遵守选房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请勿大声喧哗和无理取闹。
5.参加选房的人较多,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6.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市保障性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公租房分配是惠及民生的好事,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成员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安排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人员做本次分房工作人员,并督促工作人员准时到场。各街道和社区要各司其职,熟知公租房政策,共同做好公租房通知、分配和解释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留下文字、电话录音、影像等工作记录,确保分配工作安全、有效的进行,减少矛盾纠纷、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选房工作。
2.做好保障,通知到位。各街道、社区要对此次的分房方案采取小区公告张贴通知并将《选房通知书》按时发放给应参加本次分房的所有轮候家庭,并做好签收登记工作,于2019年9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通知到户情况及无法联络人员名单汇总报送区住建局(纸质盖章版)。各街道办事处要提前通知参加此次选房的家庭于9月7日上午9:00点准时到场签到,并随身携带选房通知书、身份证、委托书等证明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者将被取消公租房轮候资格。
3.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因这次选房工作涉及人数较多,各参加分房的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细致做好保障工作,并按要求佩戴工作牌,于9月7日上午8:00前准时到场。
4.严格要求、遵守纪律。严禁选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凡有举报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
此方案在本次选房工作结束后自行失效。本方案由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人:李慧,联系电话:3162242)
附件:1.2019年鱼峰区公租房选房审核通过家庭名单
2.2019年鱼峰区第一批公租房房源表
3.《2019年柳州市第一批公租房实物配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鱼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