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4-08912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09日
- 标 题:
- 鱼文体广旅发﹝2024﹞2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鱼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文体广旅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鱼文体广旅发﹝2024﹞2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鱼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鱼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拟开展第七批鱼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与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体现鱼峰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体现鱼峰各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重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五)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较高的水平。
(六)食品类项目申报需提供相应营业执照和餐饮安全证照。
(七)传统医药项目申报需提供相应资格证照。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基本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项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有关单位推荐意见等。(见附件1)
(二)其他辅助资料(选交):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的主要参考文献,如书籍、文章、音像资料或网站等。此类已出版的文献请勿与申报材料一起报送。
三、推荐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推荐1个以上项目,需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把关,向区文体广旅局提交推荐,其他各部门各单位整理提交的推荐申报名单及材料直接报送。 需提交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三份)、相应执照照片等纸质版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上述材料电子版。材料收集整理后交至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未尽事宜请联系鱼峰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联系人:俸玮蔚;电话:3858070。地址:柳州市鱼峰区窑埠街186号鱼峰区文化馆105室,电子邮箱:lzsyfqwhg@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七批鱼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第七批鱼峰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峰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