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3593245846B/2023-23260
- 主题分类:
- 土地;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文单位:
- 鱼峰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2日
- 标 题:
- 鱼政发〔2023〕1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鱼政发〔2023〕1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2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鱼政发〔2023〕13号 鱼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鱼峰区自然资源局、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州市鱼峰生态环境局、白莲街道办事处,柳东新区相关部门、阳和工业新区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方案》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印发
关于加强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5年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9号)明确“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印发关于加强广西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66号)和《柳州市农业农村局 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柳州市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柳农政发〔2023〕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管控,结合鱼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源头管理,把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作为打好打赢“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有效把控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风险,实现耕地有效管控与利用。
二、工作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大鱼峰(包括柳东新区和阳和工业新区),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方案和措施落地。
三、工作目标
对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前、中、后”闭环管理,市鱼峰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和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抓好前端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治理;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牵头抓好中端耕地风险管控;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抓好后端粮食流通监管等系列工作。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2023年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确定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重点区域;2025年完成“十四五”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营造共同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内容
(一)抓好污染防治,实施动态调整
1.抓好源头管理。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和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牵头,配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推进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建立多方协作的重金属污染源头隐患排查机制,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工作开展,防控耕地土壤源头污染。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和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项目管理职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立项审核和实施过程管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为严格管控类的区域不得实施旱改水(提质改造)、荒地农业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经治理修复使土壤目标物达到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更新为安全利用类的,可实施相关耕地治理项目。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牵头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设置各类采矿权要结合耕地土壤类别划分成果,严慎划定选址界线,严防新增耕地污染或加重污染;在做矿区复垦及未确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荒地农业利用项目立项时,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内容列入立项的必要内容,如为严格管控类,不得复垦为耕地,杜绝人为造成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增加。(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2.做好修复治理。开展耕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治理,降低土壤目标物的含量,从根本上实现耕地土壤治理修复的目的。对恢复治理的耕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3.开展动态调整。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和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积极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进一步精确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区域及面积。2023年动态调整工作,按要求及时向自治区提交相关数据,在自治区提供基础数据之后,及时组织技术报告编写,区级技术报告报鱼峰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审定之后按要求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2024年、2025年,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自行组织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二)加强用途管控,确保措施落地
1.严格管控类耕地应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国土变更调查最新成果等资料,根据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进行现场核查,确定工作区域,并根据核查结果及时组织制定一区一策的种植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严格管控类耕地原则上要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种植结构调整涉及将一般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按要求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种植结构调整要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作物、突出治用结合,并把握好以下要求:一是历史检测数据有水稻或玉米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优先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如调整为种植糖料蔗)。二是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时应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顺序,不得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地类属性,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依法依规配合区人民政府做好遏制耕地“非农化’各项工作。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牵头做好避免耕地“非粮化”现象,列出具体监督监管工作、具体项目,其中监督监管工作要全覆盖。三是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和糖业主管部门要坚决制止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过程中新增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桉树、果树等行为,落实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平衡机制。四是针对未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类耕地水稻种植区域,因产品质量不达标不再适宜种植水稻的,要结合本地耕地种植习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的优先顺序,因地制宜改种糖料蔗、油料、棉麻等农作物,重点推广种植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青贮玉米等农作物。涉及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关于印发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号)第三类要求,原则上由造成耕地污染的主体落实,促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地。(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2.加强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将辖区内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动态监测列为村级田长巡查工作内容之一,并加强巡查工作,及时掌控严格管控类耕地作物种植和面积变化状况。鱼峰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田长办要编制年度巡查报告,于每年12月10日前由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及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报市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3.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合自治区下达监测点位,合理规划各种农业产地环境监测布点,运用广西农用地产地环境调查管理系统(简称调查系统APP) 做好采样过程记录,把好质量控制关,加强产地环境监测,为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提供数据支撑。由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牵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要求,对已完成种植结构调整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的区域,开展相关的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掌握了解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变化情况。对调整质量类别后种植可食用作物出现超标现象的耕地,要及时记录并对相关农产品进行处置,防止超标农产品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应用,共同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污染源头综合治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三)加强风险监管,把控产品质量
1.建立健全严格管控类耕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做好后端的预案及工作方案。〔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2.建立健全特定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关于印发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粮标规〔2022〕30号)文件精神,细化适合各区的相关制度,及时发现及记录粮食质量情况,并做好流通粮食质量管理,对相关重金属超标粮食进行处置,防止质量不合格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3.加强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监控。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对以产品辅助判定方式将严格管控类动态调整到安全利用类耕地还继续种植水稻的区域,要及时采取相关农艺调控措施,做好风险管控。同时,各镇(街道)应建立粮食质量安全(重金属)快速检测体系,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管好后端的预案及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区域内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发现区域性粮食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四)及时汇总整理,完善工作台账
鱼峰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田长办负责地块种植情况的巡查及相关数据的填报,记录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农作物种类变更及周边土壤环境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和完善各年度工作台账,包括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记录、工作地块台账、可食用农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流通去向调查、相关项目实施材料和工作照片等。于每年6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等有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各镇人民政府、白莲街道办事处、阳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指导与监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各项工作。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已列入市政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要进一步压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一级抓一级,认真履行相应的承诺责任,深入探讨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层层抓落实。相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做好工作进度调度和任务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年度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目标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及筹措地方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使用相关项目资金,在合法合规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将粮改饲、油料作物、糖料蔗及其他非直接食用农产品种植项目优先在严格管控类耕地区域布局、安排及实施,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以种植结构调整为主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落地。
(三)加强沟通协调。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要积极沟通衔接,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风险管控工作指导,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风险管控工作合力,推进风险管控工作措施落实。
(四)加强督导调度考核。鱼峰区农业农村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鱼峰生态环境局、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鱼峰区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东新区分局、鱼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柳东新区经济发展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做好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工作调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各镇(街道)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指导意见。建立约谈预警机制,精确研判,及时预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各镇(街道),特别是出现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增加、未建立健全区域内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的,视情况由鱼峰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相关部门联合或按职责分工下发提醒函、预警函、督办函并进行约谈,切实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舆论引导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农用地分类管控的方针政策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公众自觉参与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工作,共同营造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严格管控类耕地分布情况表;
2.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用途工作责任一览表;
3.鱼峰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地块台账;
4.拟开展种植食用农产品技术试验示范片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