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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

广西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将于10月31日起实施。

婚姻登记服务从“全市通办”到“全区通办”,这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的工作缩影。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适用于广西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即将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实施方案》明确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其中,针对当事人选择在区内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并由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属同一设区市的,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提供有效居住证,仍按各地“全市通办”要求执行。对于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以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暂不实行“全区通办”。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广西各地要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查漏补缺、去重纠错、信息完善工作,加快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进程,要全面配备使用人脸指纹采集、个人身份信息采集、文件档案电子化等智能设备,提高婚姻登记效率,实现婚姻登记智能化、精准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政务APP、智桂通等移动端渠道增加预约通道,倡导群众通过网上预约办理婚姻登记,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申请条件

结婚受理范围及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离婚受理范围及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补领条件

(一)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在仍然维持登记时婚姻状况; 

(二)原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遗失、损毁;

(三)原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是在本登记机关办理的,或者现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是本辖区内的;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五)没有登记档案的,当事人需写承诺书,法律责任自负。

网上预约须知

1、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可预约时间为:7:00至21:00。

2、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仅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的预约申请,其中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提供线上预审服务。

3、自2023 年 6月1日起,符合“跨省通办”办理条件的当事人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4、补领结婚证预约只向内地居民开放,且满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系统中有档可查”“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两个条件时才能预约。

5、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申请,如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请至少提前一天撤销预约。

6、预约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如下材料进行预审:

① 婚姻状况为未婚的,请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户口簿首页 、 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卡片)

②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证书”(“ 离婚证 ”或“ 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或“ 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需附生效证明) ”)

③ 跨省通办业务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其中一方的“ 居住证 ”

④ 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 配偶死亡证明 ”

⑤ 军人需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军人证件( 军官证 或 士兵证 )”及“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7、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系统显示预约查询号页面即为提交成功,再次预约需要取消当前预约。收到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短信即表示预约成功,也可通过网上预约查询。

9、

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携带以上证件(原件)、相关材料、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亲自在预约时间内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10、

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常见问题

广西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区通办”已于2022年10月31日实施。“全区通办”实施后,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区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当事人选择在区内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外,还需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并由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想了解更多婚姻登记相关事宜,可咨询柳州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公室,咨询电话:0772-2809997。

相关事项

(一)男女双方必须是合法夫妻;

(二)当事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

(四)当事人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五)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

(六)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七)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合法,真实可靠,清晰,规范、有效

结婚登记办理指南